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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0-09-01 | 浏览次数: | 发布人:教务处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机 房 管 理 制 度

(试行)

 

  机房负责全院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的实践教学。为规范计算机管理,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保证计算机设备安全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机房管理人员职责

1机房管理人员是所负责机房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机房设备的财产保管、安全与登记。

2负责机房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系统维护,确保局域网络畅通,各类设备运行正常。对出现故障的计算机及时登记并予以标示,对无法自行修复的设备,应及时上报并提出建议,以保证计算机实践课和各类计算机培训的正常进行。

3具体落实中心负责人按教务处课表安排的本机房上机任务。

4、机房管理人员须在任课教师到达机房并作好上机准备后,方可允许学生进入机房。

5开学一周内按专业教师依照大纲提出的软件要求及时予以安装。对教师和学生提出的教学大纲规定范围之外的软件安装要求,及时报告经批准后安装。正常情况下意见反馈不得超过三天。

6检查并详细记录学生上机情况、教师教学情况、设备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学生违纪记录表,对被取消或恢复上机资格的学生及时登记并通知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7保持机房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三天一大扫(含除去机上灰尘),一周一次彻底清扫。

8加强防火防盗意识,定期对机房财产、防火设备、门窗等进行检查。

9各机房财产设备一律不得外借。确属公务需要,由中心统一办理外借手续。

10机房设备一旦丢失,机房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原因,追查责任。

 

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在机房上课期间,对机房负有使用权和管理责任。

2指导教师应提前510分钟到达机房作好上机准备,督促学生穿鞋套进入机房,对于不穿戴鞋套的学生一律不准进入机房,并按机房管理人员的通知,禁止被取消上机资格的学生进入机房。

3指导教师在机房时间内严禁吸烟,以防火患,不得酒后指导上机,不得中途离开机房。

4指导教师负责维持上机期间机房内的纪律和秩序,随时监督学生的上机行为,坚决制止一切违反《学生上机守则》的行为。

5指导教师没有征得机房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拆卸室内任何设备,不得私自安装、删除应用程序,发现软硬件故障,应与机房管理人员共同协调处理。

6注意机房用电防火安全,发现异常立即拉闸并及时疏散学生。

7上机结束前,指导教师必须严格检查所有设备,并及时、认真地填写《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机房上机情况登记表》,并将设备和系统的异常现象及时告知机房管理人员,应及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8上机结束后,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学生进行卫生清扫,设备归位,并与机房管理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9对不履行职责的教师除通报相关系部外,情节严重的以教学事故论处,因未尽职责而造成学院财产损失的,教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上机守则

 

1学生须在指导教师做好上机准备后,穿戴好鞋套经同意才能进入机房,服从机房管理人员和指导老师的安排,遵守纪律。

2按规定时间,持有效证件上机,按学生上机对应表对号入座,无故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机房。不得随意更换计算机,不得随意走动,喧哗吵闹。

3保持机房内卫生清洁,不得随意丢弃杂物,不准吸烟,吃零食。雨具、食品、包裹等不得带入机房,只能携带相关课程书籍和文具入内。

4开机发现有故障应立即报告机房管理人员或指导教师,等待重新安排和调整用机,学生不得随意挪动变更机房设备,不得私自使用机房电源。

5、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折卸任何装置,严禁擅自改变机件设备联线和机房供电设施。凡因操作不当或故意违规操作造成机件损坏,除照价赔偿机件、核收维修费外,并视情节轻重并给予处罚。

6不得携带存储设备(任何软盘、U盘、移动硬盘或光盘等)入内,未经允许不得拷入或拷出各种软件或文档。

7未经许可,不得运行与课程内容无关的程序,严禁私自携带各类游戏软件上机运行。

8服从安排,在上机结束后,做好整理和卫生工作。

9违反机房管理制度,且不听教育劝导者,除取消上机资格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收取一定的设备使用保证金。

 

 

 

机房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办法

为保证机房计算机设备安全和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切实防止人为故意破坏或不按机房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而引起的设备损坏,特制定本赔偿管理办法。

1、由于设备自身老化或质量引起的设备损坏不在此赔偿管理办法规定之内。

2、本赔偿管理办法规定的赔偿标准是依据设备原配价格的120%而定,其中含维修费,交通费及机房管理人员的安装调试费等。

3、在机房设备上乱涂、乱贴,一律赔偿20元,另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4、  赔偿办法及程序:指导老师或机房管理员发现机房财产损失,应及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登记后,由机房管理人员开出赔偿单,由学生本人交到财务处,在缴纳赔偿金额后,凭收款回执到机房重新办理上机手续。

5、本制度及未尽事宜由教务处或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附:机房设备赔偿价格表。

设备名称

单位

赔偿金额(元)

   

键盘

192

缺键或接口坏视同损坏

鼠标

96

鼠标球损坏或缺少视同鼠标损坏

主 板

720

接口损坏视同主板损坏

话 筒

120

 

音 箱

220

 

显示卡

300

接口损坏视同显卡损坏

网 卡

130

接口损坏视同网卡损坏

水晶头

3

 

机箱电源

120

 

键盘托

80

 

桌 子

200

 

凳 子

60

 

其 它

未列入赔偿价格表中的配件,如有损坏依据设备原配价格的120%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