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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新生申请转专业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5-09-25 | 浏览次数: | 发布人:教务处

操作流程:

1、学生到教务处(德业楼 A303)领取《新生用跨系转专业申请表》或《新生用系内转专业申请表》。

2、学生本人填写相关申请表(“缴费编号”务必填写正确,“缴费编号”可在缴学费发票上查询)。

3、申请跨系(院)转专业的学生,先由转出系(院)主任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系部公章,再由转入系(院)主任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系(院)公章;申请系(院)内转专业的学生,由所在系(院)主任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系(院)公章即可。

4、签署完系(院)意见的申请表务必在2015924号(周四)之前交教务处德业楼A303办公室尹梅老师处,联系电话:13873192188,过期不再受理。

5、教务处处长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处室公章。

6、全院汇总后,由主管院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7、转专业材料送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信网进行操作。

注意事项:

1、根据上级文件,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录取分数线的新生,不得转入。

2、凡申请转专业的新生,必须在原录取专业报到缴费并参加军训。军训结束后,会统一通知专业调整情况。

3、根据上级文件,新生转专业审批时间在每年新生注册之后,大约为11月份。教育厅审核完成以后,转专业的手续才算办理完毕,正式生效。如省教育厅审核未通过,须回原专业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