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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新生转专业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8-09-19 | 浏览次数: | 发布人:教务处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要求,为了做好2018新生转专业工作,经研究决定,2018新生专业具体流程与要求如下:

一、操作流程

1、学生可以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学籍管理)模块下载并自行打印或者到转出二级学院学籍管理老师处领取《新生用跨院转专业申请表》或《新生用院内转专业申请表》。

2、学生本人填写相关《申请表》( 表中“缴费编号”务必填写正确,“缴费编号”在缴学费发票“姓名”左侧的数字,专业调整后,财务依据“缴费编号”增减学费)。

3、申请跨院转专业的学生,先由转出二级学院长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再由转入院院长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4、申请院内转专业的学生,由所在二级学院长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即可。

5、签署完二级学院意见的《转专业申请表》请在在2018年10月10日(周三)之前交教务处德业楼B312办公室刘娟老师处,由教务处负责资格审核和后续会签,过期不再受理。

6、由教务处将全校《转专业申请表》汇总,2018年10月16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和后续教务处及校领导会签工作。

7、教务处完成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审核备案后,下发公告,完成新生转专业手续,并督促学生转入新班级就读。

二、注意事项

1、根据规定,转出专业录取分数线不能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录取分数线。特殊招生形式(含提前批、五年制、特招生等)不得转专业。单独招生考生只能在单招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且单招考生不能转入高于录取专业录取分数线其他专业。

2、根据《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定,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专业(群)建设规划、专业录取计划和专业录取情况审核学生转专业申请。

3、根据规定,凡申请转专业的新生,必须以原录取专业进行新生注册工作,待新生注册工作完成后再行办理转专业手续。

4、根据惯例,新生转专业手续一般在10月份完成,在转专业手续完成前,在原专业领取的教材在保证干净整洁无损的前提下,待转专业手续完成后可以退还教务处,并领取转入专业教材,如果教材不符合退还条件,则有学生本人承担相关费用。




教务处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