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教学运行    教学运行    正文
 

2017年9月学年注册及学籍清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9 | 浏览次数: | 发布人:教务处

2017-2018学年电子注册及学籍清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湖南省教育厅规定的学年电子注册工作时段为91- 928日。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学年电子注册及学生专业技能抽查的相关要求,为按时完成2017-2018学年注册工作,并彻底解决学籍异动的一些遗留问题,请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学籍管理员、辅导员、班主任层层落实,明确责任,共同配合来完成学籍异动相关工作。

一、未办理请假等手续,逾期两周(918日之前)未到校报到的,请各二级学院查清原因并督促学生或家长到校办理退学手续。不办理手续的,请二级学院按规定启动退学申报程序。

1、无故逾期2周 未到校的,各二级学院督促其到校办理退学申报手续。

2、逾期未到校报到但已到部队参军的,督促学生或家长到校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包括2015级三年制学生和2013级五年制学生)。务必在920日之前办理完毕,收齐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经二级学院许可已提前实习的三年级毕业生,将二级学院办理好请假手续及相关安全责任书手续, 920日之前报教务处备案。否则,按旷课处理,不予申报毕业。

3、因身体等原因长时间无法参加学习的学生,督促其办理休学手续。

二、已超过休学期限而未返校复学的,各二级学院查明原因及学生动向,督促其尽快到校办理复学手续。需延长休学期限的,督促其到校二次办理休学手续。超过休学期限两周未办理二次休学或复学手续的,各二级学院启动退学申报程序。

三、因参军保留学籍满时限的,要与学生及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凭退伍军人退伍两年内来校办理恢复学籍手续,错过时限要求学校将按照放弃复学资格处理。省教育厅对此有特别要求,退伍后超过两年未回校复学,由相关二级学院按程序递交书面申报材料,注销其学籍。参军服役时间超过两年的学生同样适合此规定。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经常与参军学生保持联系,及时督促学生回校复学。

四、特别提示:

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学校配套的学生管理规定即将出台,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学生按时交纳学费或者办理相关手续。

2018年省教育厅组织的专业技能抽考工作即将启动,学籍管理方面的漏洞将影响我校学生专业技能抽考的总成绩。

要求各二级学院对此工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于2017923日之前完成学籍清查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学籍管理员将学年电子注册的数据(附件1、附件2)连同学籍异动相关完成好的手续书面材料、电子文档报至教务处尹老师处。除电子文档之外,需要存档的纸质文档要求各二级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院公章。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

附件1XX学院2017-2017学年注册统计表

附件2XX学院2017-2018学年电子注册明细表

附件3:学年注册待注册、休学、保留学籍数据

邮箱地址:39462765@qq.com

附件1xx学院2017-2017学年注册统计表.doc附件2xx级学院2017-2018学年电子注册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