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商职院行发[2016]35号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学生专业技能竞赛节活动的通知.doc
长商职院行发〔2016〕35号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学生专业技能竞赛节 活动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关于实施湖南省卓越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湘教通〔2015〕16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党政工作要点》(长商职院党字〔2016〕1号),营造全校重视学生职业技能培养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举办第十二届学生专业技能竞赛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推进实践教学改革,促进“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风形成,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全面实现学生“人人懂技能、人人会技能”的培养目标。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22日—12月6日。 三、参与对象 全院在籍学生。 四、竞赛内容及组织安排 见《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专业技能竞赛节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 五、要求 (一)教务处、学工处、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技能竞赛节活动各个阶段的准备工作,全面策划、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有效实施,保证技能竞赛的圆满成功。 (二)各院(部)要根据学校技能竞赛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承办的每个竞赛项目按照统一要求编制科学合理的竞赛规程,能够体现出省、国家级的竞赛水平。二级学院按要求制订技能竞赛方案。 (三)各院(部)要做好各竞赛项目指导教师的安排和学生的训练工作,全面实现学生人人懂技能,人人会技能的培养目标,力争赛出好成绩,赛出高水平,展示出各自教学改革的成果和我校师生的风采。 (四)教务处、学工处要做好全院技能竞赛方案的策划、编制,做好对各院(部)初赛工作的指导,做好决赛的组织、评比、表彰工作,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促进实践教学的深化改革。 (五)教务处、学工处、各院(部)要做好竞赛结束后的总结和通过竞赛如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有效习得率的报告,以及遴选参加2017年省级技能大赛选手的推荐工作,总结竞赛组织、项目设计、竞赛规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好省级技能大赛选手的集训,为学校以后技能竞赛的更好开展积累经验,在省级、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获得更好的成绩。 附件: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专业技能竞赛节活动实施方案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11日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