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排课工作方案(草稿)
为适应学院规模不断扩大的发展要求,落实校院两级管理,增强二级学院(部)管理自主权,不断推进教学管理改革,确保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平稳、有序和顺利开学。切实杜绝“人情排课”现象,扎实、公开、透明做好教学服务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根据《课表编排及调课、代课、停课、补课暂行规定》(行发[2005]50号)等教学管理制度、学院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和教学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指挥:陈涛
职责:
1、全面统筹、指导、协调、推进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确保排课工作顺利进行;
2、对排课过程中反馈的问题与相关负责人进行及时沟通,指导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与方案。
下设排课工作办公室
主任:吴敏良
副主任:刘杰、颜楚华、谢军、曹立村、谢早春、覃业银、龙超、许名勇、周栋梁、
成员:龙伟光、门利娟、蒋畅、段志群、杨子武、金燕、王鹏、姜霞、周智涛
职责:
1、编制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方案;
2、对参与排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全程组织排课工作;
4、解决排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排课工作人员(十三人)
萨如拉会计学院教务干事
王娟经济贸易学院教务干事
邓娟娟旅游管理学院教务干事
王莉文化创意学院教务干事
石璇软件学院教务干事
兰田湘菜学院教务干事
刘敏公共课(思政课)部教务干事
张弦创业学院处教务干事
刘娟教务处课务管理专干、鹏达系统管理员
周薇学生工作处教务干事
廖卓君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
三、排课工作基本原则与方法
(一)符合高职教育教学基本规律
排课严格按照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在排课时遵守高职学生的学习特点和专业技能的培养规律。实践教学环节选择在二级学院相应校内实训室或校外实训基地授课。每班级每天原则上课程编排不超过6节,班级周课时不超过26节。同一班级同一理论课程不得4节连排。1、2节课不得安排体育课。每位教师每天课程安排不得超过6节(外聘教师情况特殊除外),周课时不得超过18节。
(二)以学生的学习为基本出发点,适当兼顾教师的实际情况
在进行课程编排时,严格按照“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更好地培养专业技能”为基本出发点。在此基础上,适当考虑教师的实际情况。适当优先考虑外聘、兼职教师的课程安排。
(三)以系(院)排课为主,教务处统筹协调,督导室监督
排课实行二级学院对所属班级的课程编排负责,其中包括对公共课基础课的编排。教务处在公共基础课所涉及的教师、教室等教育资源进行协调。二级学院对公共课、专业课进行同等对待,同时排课。由质量管理处对整个排课过程进行监督,直接对主管院领导负责。
(四)公共教学资源合理滚动分配
对于公共基础课的编排,先由二级学院根据需求申报教师、教室资源总量,然后由公共课承担部门负责进行教室安排,由教务处负责教室申报。对于教师资源、教室资源实行各学期滚动分配的方式进行,尽量实现公平、公正。
四、排课的基本方案与流程
(一)召开排课人员会议
12月13日(周二)召开第一次排课人员会议,讨论、解读排课工作改革的基本思路,完善排课工作方案,对排课工作进行安排,对排课出现的难题进行解决。
(二)录入开课计划
在12月20日之前在鹏达系统完成按照班级录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5级、2016级教学计划,并生成课。
(三)申请、分配公共课教师、教室
由各系(院)根据公共课的开设情况,经与公共课承担部门协商,计算对公共课教师、教室的需求。然后由公共课承担部门、教务处在统筹全院情况的条件下,完成对公共课教师、教室的合理分配,并进行公示。
(四)指定教师、教室
12月30日之前在鹏达系统中指定授课教师和授课教室,以及合班情况。专业课优先安排在实训室。
(五)各系(院)完成排课
在鹏达系统中,2017年1月10日完成排课,并对外征求意见。
(六)排课结果微调
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对确实存在问题的排课情况进行手动微调。其它原则上不予调整。
(七)课表定稿
课程调整结束后,将课表定稿,教务处送达学院领导、督导室和纪检监察室。同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五、排课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完成工作 | 备注 |
1 | 2016年12月13日 | 启动排课工作 | |
2 | 2016年12月20日17:00前 | 系部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录入,并生成课 | |
3 | 2016年12月25日17:00前 | 分课,分教室; | |
4 | 2016年12月25日至2016年12月30日17:00前 | 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审批; | |
5 | 2016年12月30日 | 完成指定课程教师和教室 | |
6 | 2016年12月25日17:00之前 | 完成教材征订的申报 | |
7 | 2017年1月10日 | 总课表初步完成 | |
8 | 2017年1月10日至1月15日 | 系统开放调课权限到系部,系部教学干事微调课表; | |
9 | 2017年1月10日至1月15日17:00前 | 教师对于课表不合理处提交调课申请,填写调课申请单; | 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
10 | 2017年2月开学前一天 | 新学期课表定稿,呈送督导室、学院领导 | |
11 | 2017年2月开学前一天 | 新学期课表务必发送到各班级,请各系做好课表说明工作 | 除特殊情况外,不再接收任何调整 |
为稳定教学秩序,学期课表自下达之日起,至正式开学第一周内不予调课。开学第二周起至第四周为全院课表的运行审定时间,各教研室可根据开学的新情况和实际运行情况,填写《调课申请单》报批后进行相应的个别调整,之后不再进行任何调整。
六、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时间表推进排课工作,除学院领导同意外,时间不得更改。
2、在排课工作中,严格按照《课表编排及调课、代课、停课、补课暂行规定》进行。如有与制度相矛盾的地方,请报主管负责人同意,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说明。
3、排课时请注意:(1)避免整天未安排课的情况;1、2节(特别是周一)不要出现不安排课的现象;(2)每间教室的周课时不得超过30节;(3)同一老师尽量在同一教室;(4)4节连排,提前设置;
4、排课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
5、排课过程中,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