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长商职院行发[2016]14号 关于做好2016年院级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长商职院行发〔2016〕14号 关于做好2016年院级专业带头人、中青年 骨干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学校《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修订稿)》(长商职院行发〔2014〕21号)精神,结合院级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已有布点情况,现就做好2016年院级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部)组织做好有关工作。 一、2016年院级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分配表 类型 | 专业 | 可申报数量(人) | 专业带头人(6人) | 导游 | 1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1 | 空中乘务 | 1 | 艺术设计 | 1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1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1 | 中青年 骨干教师 (10人) | 审计 | 1 | 人力资源管理 | 1 | 导游 | 1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1 | 空中乘务 | 1 | 餐饮管理 | 1 | 酒店管理 | 1 | 食品检测技术 | 1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1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1 |
二、申报条件及选拔程序 由院(系、部)按照学院《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修订稿)》(长商职院行发〔2014〕2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选拔和材料报送。 三、申报材料 请申报教师认真填写并提交《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附件1),其它材料要求按以下次序装订。 1、×××同志作为院级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2016—2019年培养计划(附件2) 2、毕业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复印件、“双师”证书或“双师”素质教师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反映工作业绩的学术论文、论著(教材)的复印件1份,论著(教材)只要求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按照附件3或附件4装订) 四、申报时间 所有材料纸质版于2016年5月20日之前交教务处田艳媚老师,申报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504962189@qq.com。 五、工作要求 1、各院(系、部)根据学院卓越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规划、人才市场需求以及院(系、部)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建设布局。 2、各院(系、部)要认真组织,加强对申报资格的审查和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申报工作如期高效完成。 附件: 1、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 2、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 同志作为院级“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2016~2019年培养计划 3、2016年院级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初审情况一览表 4、2016年院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初审情况一览表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