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凭身份证或学生证方能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能提前交卷退场,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三、开考前须将手机关闭,考试期间拿出手机者,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四、开考前须将书本、资料、包等交到讲台或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 五、考生须在考前将课桌内的纸张清理干净,不得携带纸条、纸张。 六、考试期间服从监考老师的指令,不听从监考老师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认定为考试违规,将按制度严肃处理。 七、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教务处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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