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长商职院行发[2016]14号 关于做好2016年院级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长商职院行发〔2016〕14号
关于做好2016年院级专业带头人、中青年
骨干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学校《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修订稿)》(长商职院行发〔2014〕21号)精神,结合院级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已有布点情况,现就做好2016年院级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部)组织做好有关工作。
一、2016年院级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分配表
类型
| 专业
| 可申报数量(人)
|
专业带头人(6人)
| 导游
| 1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1
|
空中乘务
| 1
|
艺术设计
| 1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1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1
|
中青年
骨干教师
(10人)
| 审计
| 1
|
人力资源管理
| 1
|
导游
| 1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1
|
空中乘务
| 1
|
餐饮管理
| 1
|
酒店管理
| 1
|
食品检测技术
| 1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1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1
|
二、申报条件及选拔程序
由院(系、部)按照学院《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修订稿)》(长商职院行发〔2014〕2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选拔和材料报送。
三、申报材料
请申报教师认真填写并提交《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附件1),其它材料要求按以下次序装订。
1、×××同志作为院级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2016—2019年培养计划(附件2)
2、毕业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复印件、“双师”证书或“双师”素质教师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反映工作业绩的学术论文、论著(教材)的复印件1份,论著(教材)只要求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按照附件3或附件4装订)
四、申报时间
所有材料纸质版于2016年5月20日之前交教务处田艳媚老师,申报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504962189@qq.com。
五、工作要求
1、各院(系、部)根据学院卓越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规划、人才市场需求以及院(系、部)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建设布局。
2、各院(系、部)要认真组织,加强对申报资格的审查和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申报工作如期高效完成。
附件:
1、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
2、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 同志作为院级“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2016~2019年培养计划
3、2016年院级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初审情况一览表
4、2016年院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初审情况一览表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