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doc
各二级学院(部)、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严格按照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确定的课程考核方式(考
试、考查)进行。
二、组织形式
1、全院性的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由教务处统筹相关系(部)组织完成。
2、各二级学院(部)专业课程考试由各二级学院(部)组织进行完成,教务处、质量管理处责指导协调。
三、命题要求
1、继续完善题库建设。请二级学院(部)继续完善重点专业的各核心课程试题建库工作。各二级学院对建库的课程要组织相关老师制卷15套,并配好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其它课程均要制卷A、B卷,并配好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考试试卷、试卷答题纸、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等模板见教务处网站。
2、严把试卷质量。所有试卷须经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部)教学副院长和院长审核签字。质量管理处和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审定。试卷命题难易度要结合学生实际,不能太难或太易,成绩要成正态分布,不及格人数严格控制在参考人数5%—10%。各套试卷间重复率不超过20%。
3、试卷卷面分值为100分。每套试卷考试时间根据考试内容及要求标明60或90或120分钟。相关命题人与审核人,必须严格保密,发现泄题情况,按照学院规定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组考时间及要求
1、2016年12月20日前,二级学院(部)报组考方案和各场次所需教室数量统计表(纸质版需签字盖章)给教务处。
2、2016年12月23日前,系(部、院)报组考安排(含监考表、巡考表)和试卷(纸质版需签字盖章)给教务处
3、2016年6月25日前,教务处、质量管理处审定试卷。
4、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各科目考试试卷印刷工作。
5、2017年1月3日—1月6日(十八周)为考查课程考核时间。
6、2017年1月9日(周一)—1月10日(周二)为期末考试时间。
五、巡考组织
考试期间,组成由学院领导、教务处、质量管理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等巡考人员参加巡考工作。巡考具体安排由教务处完成。
六、阅卷及成绩登录要求
1、所有教师严格按照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评分。
2、能进行统一评卷的课程必须集中统一评卷。
3、所有成绩均须集中在2017年1月15日前完成登录。
七、其它要求
1、2016年12月20日各系(院)召开教师会议,明确相关要求。
2、2016年12月30日前各系(部、院)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做好考前动员,学习传达学院相关规定及具体考试要求。
教务处
2016年12月9日